黃金蓮修女的獻媚- 馮睎乾| 果籽| 日報| 名采| 十三維度| 專欄| 專欄| 20201009 - 香港蘋果日報
據聞教育局有意在校園搞「港版國安法」的政治宣傳,但尚未制定詳細方案。說時遲,那時快,聖保祿學校已搶先喝頭啖湯,在中五中六學生必修的倫理科中,加入「國安法」學習環節,教學時數更超過五小時。校長黃金蓮修女,實在功不可沒,一定天堂留位了。
黃金蓮的背景真厲害,我在網上鍵入她的名字,以為能在什麼修會網站找到她的資料,誰知道排頭位介紹她的,竟是《團結香港基金》。難怪黃修女對政治風向跟得那麼貼,原來有董建華之類的「天使」射住。遺憾的是,黃金蓮雖然沾到主子的恩光,卻得不到舊生的讚賞。她把政治引入校園的手段,只激起一群聖保祿生的義憤,令她們昨日在蘋果刊登頭版廣告,更以「盛名女校,何用獻媚?」為標語,劍指校方。
也許有人說:神父、牧師和修女不可以順從俗世政權嗎?難道人人都要像耶穌那樣得罪掌權者,觸犯「國安法」嗎?答案早見於二零一七年本欄文章〈最高尚的妥協〉。在那篇文章中,我正是解釋聖保祿學校的拉丁文校訓 “Omnibus omnia”——這句話出自《聖經.格林多前書》拉丁文譯本,意思是「為一切人,成為一切」。
校訓原是聖保祿金句,闡明他傳福音的原則,整段話是:「我原是自由的,不屬於任何人;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, 為贏得更多的人。對軟弱的人,我就成為軟弱的,為贏得那軟弱的人;對一切人,我就成為一切,為的是總要救些人。我所行的一切,都是為了福音,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。」意思非常明確:保祿要使自己成為「眾人的奴僕」,不是「政權的奴僕」;成為奴僕的原因,不是要做奴才,而是要拯救更多的靈魂。
請問黃金蓮修女:課程加入「國安法」是為了傳福音嗎?教不教人權法?怎樣確保貴校教師認識「國安法」?曾鈺成問過:「國安法規定,在指定的情形下,中央可以決定在香港發生的一宗國安罪案由內地法院審判。這是否違反了《基本法》有關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,以及特區法院對香港所有的案件均有審判權的規定呢?」黃修女,你能花五分鐘回答嗎?如果答不出,卻用五小時教自己不懂的東西,不單背棄福音,簡直是專業失德。
2020-10-08 22:18:28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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